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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荷兰邮政小包退回的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帝国速运 发表时间:2016-03-22 浏览量:2860次
尊敬的客户:
您好
关于荷兰邮政小包海外退件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小包如有回邮标签,派送不成功或海关决定退回的,邮局将会综合后退回; 小包没有回邮标签,派送不成功或海关决定退回的,邮局将会销毁。依据回邮标签进行的退回及销毁操作均不再另行通知贵司,贵司需承担相关费用。(回邮标签如附件示)
2、退回时间 :需由目的地邮局安排退回荷兰,再由荷兰邮政集中安排退回香港,具体视荷兰邮政退回时间。
3、退回运费收费标准:荷兰——香港段运费,20RMB/KG,不足1KG的,最低消费20RMB。到达香港后,如需代为安排进口回深圳,进口费另外收取,收费标准:35RMB/KG,不足1KG的,最低消费35RMB. (费用标准未来如有变更,则以变更后的为准。) ,进口到深圳相关事宜,请单独咨询我司客服人员。
4、产生退件的原因,除了常见的 收件人联系地址及电话错误、 未在指定时间内领取外,还可能是品名申报不详(Other 或Gift,Accessories这些都属模糊不详的品名)清关失败退回,或地址不详无法派送。为避免货件寄出后被退回,产生纠纷退款,建议贵司出货时正确申报货件品名及价值,并提供详细有效的收件方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