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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货款管理规定
来源:帝国速运   发表时间:2017-08-29   浏览量:2112次

 代收货款管理规定   

帝国速运 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降低公司资金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各业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代收货款业务范围、各环节加强监督,确保货物完整签收的前提下,保证向收货客户完整收取代收货款。  二、针对代收货款的资金风险,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减少因不可控因素造成的资金风险,对单笔货款金额超过2000元的不允许进行代收。  三、为控制资金风险,对2000元以内货款确需进行代收的,业务员必须向主管或经理申请审批后方可委托物流部代收。  四、公司代收货款的主体为物流部,物流部杜绝对有代收货款需求而超过公司规定上限的货物开单送货。  五、针对物流代收货款的操作环节较多,不可控因素存在于各个操作环节,由专人专岗负责监督与跟进,确保每票代收货款的货物100%全程跟踪。  六、公司物流部在客户完整签收货物并支付货款后当天必须将货款上交公司财务部。  七、针对违规操作和逾期收款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的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相责任人全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