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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全球代收货款的管理漏洞及解决办法
来源:帝国速运   发表时间:2017-09-07   浏览量:1750次
  帝国速运代收货款,乱象丛生,物流公司老板卷款跑路使商户叫苦不迭,有的积累一生的血汗钱一夜蒸发。2014年10月24日,邯郸商户小张便遭此“霉运”,和他一样货款被卷走的约50人,涉及金额至少50万元。尽管诸多商户都知道代收货款存在风险,但是,至少当下还要无奈选择这种“高风险”交易。近来,国内多地发生此类事件,少则被卷走几万,多则上百万,货主的血汗钱一夜之间蒸发,物流公司的信誉大厦顿然坍塌,这暴露出物流市场自身管理漏洞和制度监管漏洞,给社会稳定带来不确定因素,亟需通过有效手段加以规范。电话15710788677
    近年来,物流业发展迅猛,但租间门面就开店营运的现象屡见不鲜。由于管理者风险意识不足、管理手段落后,致使管理漏洞层出不穷,再加上物流配货行业及其“代收货款”业务尚无真正意义上的监管部门,自律能力不高引发社会对物流业发展的隐忧。从长远看,卷款风波引发的是人们对整个物流行业的信任危机。物流配货突然关门,相关老板联系未果,代收货款被卷无踪,货主无辜受到牵连,损失货款不说,也引发人们对物流配货行业的信任危机。
    无可否认的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普及,代收货款已经逐渐成为物流企业的重要经营管理手段之一,也是展现物流企业实际效益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物流配货站,这个在流通领域十分普遍的商业业态,除承揽运送货物的主业之外,还大都开展所谓“代收货款”服务,就是卖方商户把货交给物流配货站后,由其负责向买方运货,货物到达目的地,买方商户则把货款和运费交给物流配货站,再由物流配货站转交给卖方商户。
    不过,代收货款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物流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相应带来一定的风险。如果代收货款过多,物流企业就会陷入资金周转困难的困境,甚至会导致资金链断裂,引发财务危机。而且目前来看,国内物流企业开展代收货款管理工作的势头并不理想。因此,强化代收货款管理工作势在必行。
 
    第一,必须高度重视代收货款细节管控
    目前,在多数物流企业涉足代收货款业务的新情况下,由于企业代收货款管理不尽完善,降低了经营资金的使用效率。
    进一步分析物流业、物流企业代收货款管理的现状,可以发现普遍存在风险意识淡漠、内部管控不细以及管理制度缺失等常见问题和管理弊病,亟待认真反思和加以解决。
    加强源头管控。物流企业涉足代收货款业务以来,往往为了增加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不得已会采取先提供服务,后向客户收取款项,甚至选择盲目赊销和放宽放松代收货款原则的策略方式,以致物流代收货款总量急剧增加,大量占用公司现金和物流现金的异常流出,提升了物流资金断链的风险度。
    更有甚者,有的物流单位、业务人员发生贪占、挪款、卷款失联等事件。现在,极其必要从源头扼制代收货款的大幅度增加和坏账的形成。
    针对不同的客户制定一对一的物流代收货款管控措施,严格代收货款的细节管控,加大物流代收货款的清理力度,破解大批垫付的物流应收款项收回难和长久拖欠的压力,确立以提高代收货款周转率为信用核心内容的管控取向,完善物流公司信用管理体系。
    加强现金流管控。现金流量已经成为评价物流企业信誉、内在潜力和经营质量效益的硬性尺度,也成为衡量物流企业信贷信用等级和银行担保、还款的重要考核依据。
    可见,加强现金管理,促进物流公司代收货款回笼,才能提高资金周转率。在财务现金管理上,应该严格执行银行和财务的检查监督以及现金盘点对账制度,防止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的现象发生,严格控  制管理现金限额和库存限额,从而有效控制财务库存,使其处在核定现金限额内,有效提高到账现金和库存资金的监控管理水平。
    加强制度管控。现在,物流企业只注重拓展业务,忽视创建企业内部科学合理的代收货款管理制度的问题比较突出。
    这样一来,物流企业销售赊账与代收货款核算有所脱节,不能有效应对物流代收货款的资金风险,业务员贪污挪用、卷款问题在所难免。特别是物流财务部门未及时与销售业务部门定期核对账款,就会极易失去公司财务对物流代收货款的控制。
    因此,物流企业通过建立代收货款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明确代收货款的管理部门的职能,实行代收货款回收责任制。
    第一,不能为提高销售而降低客户代收货款的管控门槛。从制度上设防,明确物流代收货款行为的红线,严加控制超期代收货款的催收进度,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以维护物流公司的利益。
    第二,建立提高代收货款坏账的动态准备金制度,保障定期清理代收货款。针对物流企业代收货款的特点,加大财会处置和清收应收款项的力度,降低代收货款的死账坏账损失,健全物流公司代收货款的考核体系。
    同时,建立物流代收货款审计机制,开展物流代收货款的专项审计监督,推进物流审计活动,在物流公司内审自查的基础上,每年定期开展物流代收货款执法审计的风险评估和检查。
    加强人员管控。物流公司财务人员、销售人员是肩负管理代收货款的关键岗位和第一责任人。实际物流业务中,销售人员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财务人员必须经常与客户核对往来款项,强化销售环节与财务环节的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物流企业有关工作人员代收货款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杜绝因业务人员的疏忽或变更,发生影响物流企业应收款项按期给付的行为。
    1、物流企业代收货款纳入岗位业绩考核,兑付奖惩。
    2、代收货款追责管理,相关涉及物流代收货款的人员,不能尽职尽责完成公司分工的代收货款工作,以及因此造成企业损失的人和事,依法追责处理,绝不姑息。
    3、培训业务骨干,专项培训物流代收货款业务和管控业务,选送一批财务、销售和管理人员到院校和物流发达地区以及大型现代物流企业挂职代培,从更高的层面提高物流代收货款责任人员的素质能力。
 
    第二,要多举措强化代收货款管理
    就目前而言,国内物流企业开展代收货款管理工作的势头并不理想。其中,代收货款的坏账损失率、平均拖欠率、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以及代收货款占流动资金的比例十分高。
并且,物流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的现象较为严重,以至于“三角债”、“债务链”等问题普遍存在,使得大多数物流企业的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为此要多措施强化管理。
    一是加强对加盟公司、物流专线、公司连锁店管控,选择品质端正、为人正派的人担任负责人。对品质不好、夸夸其谈的人即使能力再强也坚决不予聘用。同时要建立健全专线、加盟单位负责人信息档案,收集完备负责人夫妻双方及其子女身份证、结婚证复件,并提供动产、不动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担保保证手续。
    二是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新开专线、加盟店时,总分机构之间必须签订有律师认可的业务合作协议,并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三是对单位财务出纳人员要实行钱账分开管理,不能一个人既管理财务账户又管理现金。要建立银行存款支付授权审批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财务岗位是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不一定就高枕无忧,关键是你有什么样的管理制度。物流企业要学习国有银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经验,优先招聘应届大学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优秀毕业生,逐步走出家族式财务管理模式,通过制度管账管人,不断适应物流业发展新趋势。
    四是应该建立一套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完善的赊销制度。只有新增盈利不小于要承担的机会成本、管理成本,以及坏账损失等成本时,才能实施和运用赊销政策。因此,建议赊销的授权审批一定要和销售业务分开管理,规避为提升销售业绩而增加代收货款坏账的风险。
    五是重视对往来客户资信程度的评估,并建立有关的档案管理系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和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然后再决定是否向客户提供商业信用及赊销限额,以此防止由于过度赊销超过客户的实际支付能力而使企业蒙受损失。同时,要根据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情况,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从而可以有效地减少信用风险带来的坏账损失。
    六是加强代收货款日常动态状况的传递与报送。当代收货款发生后,建议财务部门每间隔一定时间,就要向有关业务部门、责任人员等传递代收货款的动态信息,督促和提醒有关人员及部门催收。特别是对逾期未结清的代收货款,其通报的时间应该更短。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管理层及时掌握代收货款的动态信息,还可以时常提醒业务部门责任经办人员对已形成的代收货款进行催收,从而保证资金及时回笼。
    七是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合作,必要时引入法律诉讼,对久拖不还的赖账户,法院、人行将其纳入个人诚信黑名单,使其付出高昂的生活代价。
    总之,代收货款管理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物流企业的运营和利润,因此,物流企业必须加以重视,并采取相应手段,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案例介绍)快递公司管理出漏洞 深圳一快递侵占货款60余次后潜逃
    因公司管理存在漏洞,深圳市一快递员竟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先后60余次侵吞公司货款8万余元。2013年,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这名快递员邹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邹某于2006年入职深圳市福田区某快递公司,任职业务员,其主要工作职责就是负责上门收取客户让其公司代寄的货物,为客户代收货款后上交公司,并将公司返还给客户的货款转交客户。任职以来,邹某一直兢兢业业,未出现过任何差错。但2009年开始,邹某因为炒股被套,亏损了一大笔钱。
    为了挽回损失,邹某就想利用自己在公司就职多年获得的信任从公司里“捞钱”。因为业务量大,公司每日代客户收回的货款金额比较大,不能做到账目日结,业务员有时候当天没有返还货款给客户,公司也不能及时追究。
    邹某就利用这个时间差,将公司交给自己负责的需返还给客户的货款据为己有。2009年10月下旬,邹某第一次侵占了客户的货款,提心吊胆了几日发现公司并没有发现,于是又实施了第二次、第三次…期间,为了尽量避免侵占行为被发现,他还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形式进行掩盖。2012年4月初,邹某怕事情再也掩盖不了,于是关掉手机潜逃。
    其潜逃的第二日,就陆续有客户到其公司反映未收到货款,公司经查账,发现从2009年10月下旬至2010年2月初,邹某先后60余次侵占公司款项,每次数百元至数元千不等,累计金额居然达到人民币84000元。
    至2012年3月下旬,经快递公司多方辗转寻找和联系,终于找到邹某,邹某亦承认自己的错误,称当时是因为炒股失利才犯下错误,并退回赃款,双方还签订了和解协议书。但是邹某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已无法改变。
    2013年2月,邹某被抓获归案。因其认罪态度好,且归还了赃款,与被害人也达成和解,一审法院最终判处其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四、监管建议
    1、加强“代收货款”的物流、快递企业的资质管理。如物流公司要具有具备完善的“代收货款”管理制度及信息化管理手段、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等条件;
    2、制定“代收货款”的返还时限、手续费的标准等。同时,像银行缴纳“存款准备金”制度一样,凡是从事“代收货款”的物流、快递企业必须向银监会(人民银行)缴纳“代收货款”保证金。
缴纳保证金的金额可以根据每个季度“代收货款”的多少进行浮动,并缴纳500万至3000万元不等。
    3、建立健全违规处罚办法。主要是针对“代收货款”的操作流程、返还时间及信息化对接进行监管做出相关的规定。如有违规进行处罚、严重违规取消“代收货款”增值服务的项目,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以维护工商客户消费者、物流和快递企业的共同经济权益。
    4、建议国家上除了制定具体的代收货款监管措施外,还应借鉴“再保险制度”方式为“代收货款”的企业提供商业保险,降低物流、快递企业这项业务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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