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请登录 会员注册 简体中文 English 帝国速运ERP
第三方物流中东专线代收货款风险分析及解决办法
来源:帝国速运   发表时间:2017-10-07   浏览量:1564次
 1、代收货款是独立于买卖双方交易外的第三方代卖方从买方收缴应收款项的有偿服务。在物流行业(包括快递业),因不规范代收货款服务,在我国市场所隐藏的系列风险,已成为规范物流业和谐发展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2、代收货款产生及其在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的原因
    帝国速运一是近些年随着异地交易、网络交易的增加,“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日益成为需方推崇的交易规则,快速、简捷、方便的新型代收货款交易方便了顾客;
    二是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结果,导致供方赊销行为加大,应收账款金额增多,收账压力及资金周转压力增加,代收货款业务则应运而生;
    三是代收货款方可收取代收货款金额0.5%~3%不等的手续费,可增加物流公司的客户、运输业务量和丰厚的利润,据估算,2009年度快递业代收货款的金额达到2000亿元以上。因此代收货款业务如雨后春笋般的蓬勃发展起来。
    第三方物流企业整合资源,代收货款,集所有物流优点于一体。从盈利模型来看,代收货款直接带来的利益属于物流公司,而供需两方获得的是方便快捷的服务。日本代收,新加坡代收,马来西亚代收,印度代收,美国代收货款
 
    3、货运代收货款风险的表现形式
    由于第三方物流企业代收货款业务的进入壁垒很低,处于一种非垄断竞争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行业内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服务标准,代收货款业务潜藏较大风险。目前我国第三方物流代收货款业务存在一定的隐患和风险,常见的风险主要来自内外两个方面:
 
    3.1内在风险表现
    3.1.1货款挪用风险
    由于物流公司代收货款和其与卖货方结算货款之间往往有一个约定的时间周期,在交付前形成一个资金沉淀期,物流经营业主只要挪用一周时间,就可把这笔代收货款作为其他用途,缓解其资金紧张局势。更何况有些卖货方由于因故长期不按时去领取代收货款,这样就为物流经营业主挪用代收货款提供了方便。
 
    3.1.2卷款卷货风险
    目前货运公司的运营模式一般是在各市场设立收货点,将客户的货物集中而后托运,每个收货点每天维持的费用在数百元,当这些经营业主在经营不善时,利用信息不对称,趁卖货方不注意,就把卖货方所发的货物及已代收货款卷跑,出现蒸发事件,使得卖货方无法查找追缴所骗货物、货款,这样的事件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
 
    3.1.3业务经营风险
    一方面是“伪钞”现象,另一方面是现金管理与结算过程,资金管理难度大。每天收到大量的现金,保管难度大。
 
    3.2外在风险表现
    3.2.1信用商誉风险
    代收货款是单凭物流公司的货运站经营业主本人的信用,无须抵押品和保证人担保的一种替卖货方向买货方发货后直接收取的货款的一种物流增值服务项目。卖货方在向物流公司的货运站经营业主索要货款时,经营业主会经常找一些借口不按时支付货款给卖方经销商,第三方物流商因此而承担很大的信用商誉风险。
 
    3.2.2单据遗失风险
    卖货方通常把货发到托运站,只要填写一张简单的单据则可,内容大致是时间、发货人和收货人的姓名、电话、代收金额,连公章都可不盖,毫无规范化。单据若遗失,任何人捡到都可到托运站取到代收货款,就等同于现金支票一样,而托运站则是见票即付,可见风险之大。
 
    3.2.3物流外包风险
    由于我国物流业存在着地区分割的情况,发货方选择第三方物流企业时受到限制,造成许多发货方不得不在各地区建立网络时都需要在当地寻找物流合作伙伴,形成多家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局面。加之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整体规模实力不足,绝大多数公司在二三级以下的地区则采用的大都是代理或外网形式,因而存在物流业务外包的风险。
 
    4、货运代收货款风险的原因分析
    目前对于我国第三方物流代收货款业务风险成因研究,往往只对风险产生原因作单方面、浅层次分析,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内部矛盾(即内因)是事物自身运动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我们要辩证地从内、外因两个方面来分析第三方物流代收货款业务风险的成因:
 
    4.1风险内因分析
    4.1.1对业务员、代收货款返款时间和结算缺乏有效监管
    一是对业务员缺乏有效监管,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业务员大都受教育程度不高,没有经过系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培训,在面对巨额的代收货款时,往往抵御不了诱惑,财迷心窍,携款潜逃。二是对代收货款返款时间缺乏有效监管。三是对代收货款结算缺乏有效监管。
 
    4.1.2外包业务的返款时间、公司总部和网点结算货款缺乏有效监管
    因代收货款存在返款周期而沉积大量的资金,难免货款在各网点出现流失等风险。如第三方物流企业有时作为委托方将物流业务外包给快递等公司代收货款时,可能做出“逆向选择”,代理方存在“败德行为”,像DDS这样的快递公司为了圈地,迅速扩大规模,开始在各地建分公司。当资金链吃紧时,便将代收来的货款挪作他用。
 
    4.1.3企业管理水平不高
    第三方物流业的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其发展水平。目前代收货款业务投递的成功率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仅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方面看,其中投递的延迟率、终端派送的服务质量是影响代收货款业务能否成功送达最主要的两个因素。
 
    4.1.4物流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
    由于代收货款业务涉及到货币结算,大都全面涉及实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综合运作,因手工操作存在的劳动强度大、效率低、易出错等问题,容易引起代收货款业务流程不畅,无法提供完善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最终可能导致衰亡。
 
    4.1.5行业内部业务操作没有统一的规范
    目前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都有不同的代收货款操作模式及合同条款。虽然有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特别是实力较强的企业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和经验积累,制定出各自的管理规范,从企业着手控制代收货款业务中风险,起到了一定效果,但从行业角度来看,这种状况不利于业务操作的风险控制,程序也比较繁琐,同时不同企业的规范也给发货方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风险。
 
    4.2风险外因分析
    4.2.1政府等相关部门对代收货款缺乏监管
    一是相关法规对其中的资金流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相应的处罚办法;
    二是相关管理法律法规的缺失。在工商部门对货运企业核准的经营范围里,并无“代收货款”这一项目。而法律对代收货款也没有从立法和执法两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三是货运等物流企业准入门槛很低,对注册资金、固定资产、从业人员等均没有具体要求,造成货运等物流企业鱼目混珠、信誉低下,一旦发生意外,货运公司没有赔偿能力,便选择卷款而逃。
 
    4.2.2缺乏良好的商业信用和金融信用
    代收货款业务中发货方承担的风险最大,由于与第三方物流企业通常采用的都是定期结算的方式,资金流滞后于物流,加上我国目前商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国内第三方物流公司更无法像UPS公司那样做到先代付货款,因此往往会出现货送到后资金难以回笼的情况。
 
    4.2.3代收货款委托合同不规范
    在委托代收货款时,很多委托和代理方并不签订正式、规范的书面合同,在交易过程中仅使用自己制作的简易货运单,在填写货运单时也很不认真,有时缺少货运公司的公章,有时甚至没有托运人、收货人的全名。货运单仅约定运输的责任和权利,对于“代收货款”责任和义务约定很少,也很不详细。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合同,这一漏洞无疑给代理方卷款逃走提供了便利。
 
    4.2.4松散的加盟方式,组织管理难度大
    国家邮政局的监管法规中规定应当以自营方式提供代收货款服务。目前除了顺丰、德邦物流等个别公司是直营外,大多数快递公司都采取加盟以及加盟与直营兼有的方式。有些快递公司要求加盟点必须交纳两三万元的押金,而有一些甚至连押金都不要,这种松散的加盟方式,导致无法对各地网点进行有效的监管。
 
    5、综述
    面对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增强和我国物流市场的日益繁荣,只有对第三方物流代收货款业务进行严格市场规范化管理,内外整治,使其不敢、不能、不愿违规“风险”作业,代收货款这一新型物流增值服务项目才能更加发展壮大,才能有利于第三方物流和资金流的和谐发展。
 
    延伸阅读一:物流公司卷款跑路,后果商家自负
    据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物流公司无权代收货款。道路交通运输部门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关于物流企业代收货款的规定,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诸如货物损毁、未按规定按时到达等情况进行监管,并没有物流公司代收货款业务的审批监管的权力和义务,只能提醒商家其中有风险。代收货款是在物流发展的过程中商家为图方便与物流公司达成的协议,如果出现携款潜逃的情况,只能通过警方来处理。

    物流市场从事管理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多次提醒商户不要让物流公司代收货款,但是很多商户并没有重视这一提醒,仍然让物流公司代收货款。一旦出现这样的问题,如果不能找到物流公司,只能由商户自己负责。

    防范意识差,维权有困难
    我国与物流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整个物流业缺乏行业规范,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如果向警方报案,可能会由于单笔款额较小、案件范围属于经济纠纷等原因无法立案,最终会有些商户选择放弃,自认倒霉,这样也使不法物流经营者有机可乘。但是,如果是物流市场允许未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并取得许可证的“黑物流”在其市场从事物流业务,给商户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虽然频现物流公司卷款跑路,有关部门屡次提醒,但是许多商家为图方便选择由物流公司代收货款的情况仍然非常普遍,商家对其中的风险并没有充分的防范意识。呼吁广大商户,在目前相关法律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最好不要选择由物流公司代收货款的方式,这样既可以使不法物流无机可乘,也可以避免自己的损失。
 
    延伸阅读:物流专家支招应对策略
    招数之一:借鉴太原的“一卡通”模式
    如果要规避这种风险,可以借鉴太原的“一卡通”模式。“物流一卡通”和代收货款银行发放流程中,从技术上,实现了自动到期转款和电话查询转款两种高效的转款模式,自动到期转款即在代收货款返回后规定时间到期时,自动进行转款;电话查询转款,就是客户打电话到物流公司,进行代收货款查询,查询到已经回款的部分物流企业即给其转款。这将减少货物代收款在物流企业手中的滞留期限,也对物流企业的实力和信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招数之二:让物流公司缴纳相当抵押金
    可通过风险抵押减小风险。业内人士介绍,沈阳货运行业曾一度设置过抵押金,后来因多数从业者对这种规定表示反对,就取消了部分小规模货运站的抵押金。而出事频率较高的多数是没有交纳抵押金的。在国内一些省份,开辟跨省货运线路需要交纳上百万的押金。我们也可以引入这样的模式。一旦出现货款纠纷,这笔钱就可以付清绝大多数的欠账。同时,有如此实力的公司卷款失踪的可能性不大。
    当然,物流公司总部应以开辟直营线路为主,尽量减少由于加盟公司代收货款产生法律纠纷。

    招数之三:明晰责任出台相应的规范。
    业内人士大多认为,现在非常需要涉及到该领域监管的各个部门坐到一起商讨一下如何规避该行业的风险。这里面应该包括交通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以及相关的行业协会,分清各自责任,把整个监管流程捋顺,协商出一个该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标准和文件,这样才能规避更大的风险。